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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好消息! 四川工程领域将全面实行信用评级和场景运用

发布日期:2019-05-31 作者:企业信用评级网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应用场景落地,5月2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发布重磅消息,四川招投标迎来大改革!此前制定的《四川省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将全面实施,将在四川招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信用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招投标守信激励机制、开展工程金融服务等工作,完善和构建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新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工作,加快信用应用场景落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理念,省信用办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制定了《四川省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20日第9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积极开展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工作。

附件:四川省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方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四川省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建市(2014)108号)的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实现我省工程相关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信用库)四库合一,真正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依托“工程信用库”与信用中国(四川)数据互联互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信用应用场景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建立涵盖招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投标事项中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四川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66号)明确要求:“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质审查、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运用“互联网+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开展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打通政府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杜绝“工程围标”“限制投标”等不守信的企业进入市场,对“不良行为”企业进行限制,对“良好行为”企业进行激励;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开展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对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一)建立工程领域信用动态数据库。

以“互联网+工程”,云计算、大数据为技术基础,建立四川工程领域企业实时、动态信息库,并实现相关企业信用全程监管。

(二)建立工程企业与金融结合的新样板。

通过对“工程信用库”内相关企业信用数据、市场数据与“四川省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与金融机构数据共建共享,实现企业信用分与金融机构贷款额度相匹配,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构建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新模式。

利用“互联网+工程”、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手段,通过1—2年的努力,打造四川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新模式。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工程信用库”

为体现工程领域企业信用状态的时效性、及时性,“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方便工程领域信用使用、查询和管理,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四川)”企业库的基础上,免费建设专业“工程信用库”总平台以及各市(州)“工程信用库”分平台,相关企业信用“黑名单”、“限制投标”、“不良行为”、“良好行为”等汇集到“工程信用库”管理,实现全行业、全网数据共建、共享。

相关企业通过线上资料提交、线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尽职调查等方式进入“工程信用库”,并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实现“工程信用库”相关企业数据客观、真实、动态、实时、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态,为市场交易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障。

(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基础信用评价和专业信用评价相结合的工程行业评价体系。基础评价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管理者个人素质、企业用工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企业财务情况、纳税情况、良好信息、不良记录八个维度。专业评价包括产品质量、经营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团队、发展潜力五个纬度对工程相关企业进行评价。

(三)建立招投标守信激励机制

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人民银行市(州)分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守信企业在工程评标中的激励机制。

(四)开展工程金融服务

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信易+”行动,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市(州)分行“双牵头”,会同金融办、银保监局、当地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研究对守信企业普惠激励金融支持政策,对守信企业提供基础信用授信,对工程中标企业提供“中标贷”等,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

由市(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会同人民银行市(州)分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与信息化局、工商局、税务局、宣传部、银保监局、金融办等部门(单位),统筹推动各市(州)“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印发市(州)“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在政府工程招投标中,对守信企业激励和金融支持办法。

(二)部署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0月)

1.建设市(州)“工程信用库”分平台。

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免费为市(州)建设并维护“工程信用库”平台,与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并协助市(州)建立“黑名单”“限制投标”“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档案及数据录入,协助市(州)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录入和平台公示等工作。

2.录入工程相关企业数据。

由市(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工程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本市工程相关“黑名单”“限制投标”“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统一标准,并将已经生效的企业“黑名单”“限制投标”“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录入“工程信用库”。

为确保“工程信用库”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有效性,企业经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市场尽调,进入“工程信用库”。

(三)验收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由省信用办牵头,对市(州)“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确保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工作有序、稳步、高效推进,由地方发展和改革委牵头,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共同研讨并解决“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建设任务。

(二)加快实施推进

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细则,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定期报送工作进度

各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将每个季度“工程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成果、典型案例报送省信用办(电子邮箱:scxytxbgs@163.com),以便总结推广。

主管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
河南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政策指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主办单位:河南誉泰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371-65052606 151399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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