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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遭遇黑幕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9-07-01 作者:企业信用评级网

招投标遭遇黑幕如何维权!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灰色地带,更何况招投标这块大肥肉,眼馋的人那么多,总免不了出现几个投机取巧的,利用规则漏洞或者违反规定来谋取利益,经常参加投标的企业,哪个敢说没有遭遇过黑幕?但是有多少想过站出来反抗维权的?吃了亏就得这样维权!


招投标维权方式一

提出异议


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以下四种情况,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

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对开标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3、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招投标维权方式二

提出质疑


质疑和异议其实意思相同,只不过在招投标活动中称为异议,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称为质疑。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以下三种情况,供应商有权提出质疑:

1、对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应当在获取文件7日内提出;

2、采购过程存在质疑,应当在采购环节结束7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在公告7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后的受理流程如下:

自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做出答复。

招投标维权方式三

投诉


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4)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5)超过投诉时效的;

6)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2、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投标企业在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时,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逐渐加大了对招投标的失信行为处罚力度,特别是将招投标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后,招投标活动也越来越规范透明,希望在不久的未来招投标能够真正的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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